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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 是多麼好的一件事 它永不停止 而且會越推越遠admit.jpg

貓王, 約翰‧藍儂, Bon Jovi....激發了多少後起之秀的創作之路

60年代 x0年代的流行服飾仍有可能主導當代的潮流 在許多生活層面上 普普風 極簡風 巴洛克風....創意燎原火燒不止

而你知道這些的創造源頭 是因為現代的人 都願引用 或 註明出處

所以沒有爭議的 當你看到後起之秀如何將老舊的品項巧妙的賦予新意

你會稱讚誰呢? 前人 還是 後起之秀?

我想 即便是前人有功 但你若運用的好 把你自己的特色融和進去 備受曙目的會是你吧!

觀眾會說 "他也真是一個鬼才!又推陳出新, 想到別人沒想到的。"

 

然而有些創作之路也承擔了一些風險 抄襲 剽竊 違反著作權....層出不窮

搭“暮 光之城”熱周杰倫新專輯化身吸血鬼

藍 芽技術涉侵權Wi-Lan控告蘋果宏碁、友訊等19業者

哈 利波特抄襲? J.K羅琳淪為被告

蔡 依林又在抄濱崎步了嗎?

這些爭議點 在於什麼?

我想 一個創意很樂意激發更多的創意 它不需要獨一無二

只要當你運用你的平台 作品 著作 網誌 來呈現這個創意時 只要你誠實的註明出處 或簡單知會原創者 大部份是沒有問題的

尤其網路世界 天下文章一大抄 圖片按個右鍵另存新檔 你就可以po上你自己的空間裏

反正原創又不知道 而且你也不知該感謝誰

部落格頁面就固定那幾款 朋友一多 難保不會與好友撞"衫" 但即便如此 你看到也不會尷尬 因為你們用的都是別人的設計出來的頁面 只是你們有相同品味罷了

 

有一次我逛到一個新朋友的部落格 她規劃的非常好 而且她懂一些程式語言 因此能在表頭上還會連結到她的工作室地圖 預約時間表 服務內容 等 真是一目暸然 又user friendly 非常友善的界面

我一看驚為天人 哇塞!她真是個能將這些功能用的恰如其份的翹楚

我私下研究她的邏輯與創意 (我們都會研究他人的網頁絕不為過) 同時想著 若我的部落格也這樣設計 嗯 應該挺不賴的

所以有一天我在msn上遇到她 我跟她說很喜歡她的部落格的邏輯, 設計 及 那些路徑的運用

我問她 你介意我根據你的設計來改我的部落格嗎?

她說 當然不介意 因為她也是用網路上都有的程式 不需要跟她說 不然要交心得報告嗎? 哈

我說 我知道那些程式網路都有 可是 她格上的邏輯是我從來沒在別人的格上看到的 我選擇跟她說是因為那個邏輯是她的創意 所以當別人逛到我們的格時 會看到我們彼此間有類似的設計 因為我很清楚創意源頭是她 我先告知她並尊重她的選擇 也很開心她樂意分享 所以我不需要用了之後每次看我的格 就有知道它是抄xxx的心虛心態

這是一個很讓彼此都舒服的真誠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

而且 我的每一篇引用 我儘量會註明出處 使用的牌卡 引用的話 (啊...我承認有些圖片是沒有註出處的 這兒一併謝了).

先尊重他人才不會讓自己難過。我這麼的相信。

從那次的對談 我才知道 不是每個人都覺得知會他人是必要的

不過我也一直想 為什麼不用知會呢? 難道你就不怕原創會看到嗎?

或許你嘴上可以很硬的說 : 內容又不一樣 而且 大家都這麼做 又不是只有你有

可是我心裏知道 縱使千萬個其他人不知道 也敵不過一個 我自己知道

雖然我後來沒用她的設計 (因為 還是沒搞懂程式語言這檔事 我朋友都教我了咧) 但難保那天我會放上去 到時 我想我也會是心安的

後來我與另一個與我有類似職場及網路經驗的友人聊到這件事

她有一個超讚的手作部落格 她說 知會原創者 是很基本的尊重 不論是對自己 對對方都是 我有被了解的感覺

 

可是 今天我有感而發 因為我又讚嘆你認同我行動的腳步如此快速 一起追上流行

我沒有什麼遠大要支持誰的口號 我只是想說真誠的重要

因為我可能是因為前事未結 今天特有fu的對號入座吧

Why? 它們不是什麼天大了不起的東西 但是 我只是沒想到...跟我說一聲我也會很樂意你寫你的 畢竟那些個概念也是我跟鼓勵你注意的 但你可以不用在我po上去後用我的格式吧 就算用了也說一聲吧 朋友如此 你說了我一定開心鼓勵你 但你用了不說就另當別論

的確 它們誰都可以寫 網路誰都可以申請   iphone誰都可以有   fb 誰都可以有

的確 現在你的新格裏 感謝你重新撰寫格式  你真的可以說 又不一樣

只不過做這些事的時間點 真像A小姐才剪了bob頭 B小姐很快也這麼做了, A小姐又做了水晶指甲 沒兩天 B小姐也亮出美麗的指尖, 但A小姐才又買了雙流蘇羅馬鞋 隔天B小姐也腳蹬一雙來 所以A小姐裝了假睫毛 她心裏已經開始想 說不定下午午休後B小姐在美妝店也買了一打....

如果真是我的行為引發你的行動 感謝你對我行動的認可 你也有許多令人激賞的創意 我望之興嘆

這是一個創意十足的世界 我也只是個流行的copy cat 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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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line 蒔琳 ♥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